隐私保护政策

不论是客户的个人资料或关係企业及员工资讯,西之誉铭酿株式会社向来将隐私保护视为一项重要之社会责任。西之誉所有员工皆依照以下规定保管、管理并维护客户之隐私资料。

1- 接收、使用与提供资料之相关政策

  • 仅可使用合法公正之方式收集资料。
  • 仅可于业务范围内收集适当之隐私资料。
  • 于收集隐私资料时,应确立收集及使用该隐私资料之目的。除非法律允许之例外,本公司仅基于测量之目的使用所收集之资料。
  • 除非法律允许之例外,于使用或提供隐私资料时,本公司仅可于与该资料所有人本人约定之范围内使用该隐私资料。

2- 妥善管理隐私资料之相关政策

  • 本公司于收集相关资料时,将接收确切且最新之资讯。本公司于收到人员本人之揭露、更新或删除请求时,应立即做出回应。
  • 本公司于处理个人资料之各环节,应对于个人资料之洩露、遗失或损害、违反相关法规等风险进行识别并採取必要之措施。
  • 针对上述个人资料相关之事故或罕见事件,本公司应建立一套妥善系统予以因应并迅速实施补正措施。
  • 于委託第三方处理个人资料时,本公司应根据自身之准则遴选承包商并签订保密协议。本公司亦应妥适管理并监督个人资料之处理。

3- 法规遵循政策

本公司应遵循与处理个人资料相关之法律、国家准则及其他规范。

4- 个人资料查询、投诉与谘询之回复政策

本公司应立即採取适当之行动,以因应对于个人资料之查询、请求及谘询。

5- 持续改善政策

为确保个人资料管理系统正确运作,本公司应实施定期之运作确认及审计活动;并视情况或社会趋势变迁进行持续之改善。

颁布日期:2015年8月1日
最新修订日期:2019年5月30日
西之誉铭酿株式会社
执行长:石井 嘉英 (Ishii Yoshihide)

个人资料处理

1- 个人资料使用目的:

隐私资料类型 使用目的
1- 客户个人资料 用于执行业务,如:联络、公司产品与服务之业务安排。
2- 购买者个人资料 用于发送公司产品及服务之资讯等。
3- 向本公司题出询问者之个人资料 用于回复公司收到的问题。
4- 本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属之个人资料 用于员工聘僱事务之管理(薪资/税务管理、健康管理、退休金/保险管理及联络方式等)。
5- 应徵者个人资料 用于招聘事务与联络申应徵者以提供就业资讯。

2- 个人编号使用目的及范围:

个人编号之使用范围
(法律相关之编号)
使用目的
1- 本公司员工个人编号之相关行政工作 (1) 就业保险申报*1
(2) 健康保险/福利年金保险申报*1
(3) 依《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》进行理赔相关事务。
(4) 製作薪资所得及退休所得扣缴凭单。
2- 与第三方(包括被抚养人)相关之个人编号相关行政工作 (1) 製作薪酬、费用等项目之支付记录。
(2) 股利分配、盈馀分配及基本利息支付记录编制。
(3) 国民年金保险第三号申报。
(4) 製作不动产使用费等支付记录。
(5) 製作不动产转让付款等记录。

与上述第1及2项相关之行政工作(包括处理特定个人资料之行政工作)
*1 第(1)及(2)点之行政工作包括申请、福利与补贴。

3- 个人资料之共同使用:

本公司会与关係企业共享客户提供之个人资料。

  • 共同使用之个人资料: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与出生日期。
  • 共同使用之范围:本公司及其集团企业「绿色集团株式会社」之员工。
  • 共同使用之目的:以利处理申请受理、发送流程、服务资讯等。
  • 管理共享个人资料之负责单位名称:绿色集团株式会社
  • 取得资料方式:亲自交付或自集团内资料库取得。

4- 匿名处理资讯:

本公司亦会处理经匿名处理之资讯*2,以扩展对客户之服务。

  1. 移除个人资料内之部分说明。
  2. 移除个人资料中所包含之所有可辨识个人之部分 (包括使用不规则方式将可辨识个人之部分替换(但可復原)为其他说内容等)。
  • 匿名处理之个人资料包括:
    年龄、性别、居住地(包含至都道府县)
  • 提供予第三方(本公司业务合作伙伴)之个人资料内容及提供方式如下
    提供之内容:年龄、性别、居住地(都道府县、市、区、町、村)
    提供方式:亲自交付、电子邮件传送等。

*2 经匿名处理之资讯指经由特别处理个人资料所取得、依上述第1及2点之分类无法辨识特定个人且无法復原之资讯。

5- 个人资料之知悉、揭露、内容更正、添加或省略、停止使用、删除或停止提供予第三方:

本公司对其所持有保存之个人资料之使用目的、揭露、更正、添加或删除、停止使用、涂销及停止提供予第三方等通知称为「揭露等事宜」。经本人同意,本公司将依法律规定于合理范围内作出回应。若需揭露个人资料,请依以下方式进行联络。此外,资讯揭露申请等程序会依以下流程办理。

揭露等事宜申请

[本人请求揭露等事宜]

(1) 亲访本公司提出请求
本公司以正式文件确认相关人员之身分。请出示(驾照、护照、健康保险被保险人证、居民基本台帐卡)之副本(註:身份证件副本内容若含有病史等个人敏感资讯,请事先涂黑遮盖),经确认为本人无误后,本公司将向该人员发出个人资料揭露、更正、删除请求表。请于填妥必填栏位后将之提交至如下地址。
(2) 致电本公司提出请求
于回答本公司关于名称、地址、出生日期、电话号码等问题并确认为本人无误后,本公司将邮寄或传真「个人资料揭露请求表」。请于填妥必填栏位后将之提交至如下地址。

[代理人请求揭露等事宜]

若经由代理人请求揭露等事宜,该代理人应至本公司出示本人之授权书、并同时出示该代理人之身份证件副本(驾照、护照、健康保险被保险人证、居民基本台帐卡)。
(註:身份证件副本内容若含有病史等个人敏感资讯,请事先涂黑遮盖)。
于确认代理人身份无误后,本公司将向本人发出「个人资料揭露请求表」。请于填妥必填栏位后将之提交至如下地址。

通知

于收到「个人资料揭露请求表」后,本公司将发出「个人资要揭露请求回复表」。但根据查核结果,本公司可能无法回应所有或部分之请求。若有此种情况下,本公司会发出「个人资要揭露请求回复函」。

手续费

原则上,请求揭露等事宜无须收取费用。但若资料量庞大或需要相当之调查时间,则本公司可能收取费用。若有需收取费用之情况,本公司将提前与本人联络。

个人资料处理谘询及投诉事宜之联络方式

Nishinohomare Meijo Co., Ltd. (西之誉铭酿株式会社)
个人资料保护经理:Ogawa(小川)小姐
2-2065 Fukushima, Nakatsu City, Oita Prefecture, 879-0112 Japan.(879-0112日本大分县中津市福岛2-2065)
电子邮件: nisinohomare@yukichinosato.com